葫芦岛市社会救助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民政局 | 添加时间:2023-09-01 |
葫芦岛市社会救助服务指南 | |||||||
2023年8月 | |||||||
类别 | 救助对象 | 救 济 救 助 政 策 简 介 | |||||
保障标准(元) | 执行时间 | 计算方法 | 审批程序 | ||||
最低生活保障 | 城市低保户 | 691元/月、人 | 2023.7.1 |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
申请: 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及时接收申请。村(居)委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申请人向乡镇(街道)递交申请。 审核:乡镇(街道)审核(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应予受理;未达到受理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所有规定手续和材料)→乡镇(街道)及时将申请人及家庭基本信息上报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同时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审核确认:县级民政部门结合核对结果,全面审查乡镇(街道)上报的审核材料和系统数据→对拟批准低保的,确定金额,发放低保证、银行存折,自批准之日的下月起发放低保金。 对于患有规定病种范围内且处于治疗恢复期内的重病患者,以及持有二级及以上、三级智力或精神残疾证件的重度残疾人,可“单人”申请保障,并适当降低其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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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户 | 6336元/年、人 | ||||||
低保边缘家庭 | 2023.7.1 |
家庭月人均收入水平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界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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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 | 本市城乡居民因病导致自身负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短期内不可能改变的家庭。 | 2017.1.1 |
家庭可支配收入在扣除家庭自身负担的医疗费用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救助金额 |
(一)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书和病历、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和费用支出明细、已享受相关救助情况、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等材料。 (二)填写《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申请审批表》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的受理、审核、经济状况核对、审批、救助金发放等办理程序,参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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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 |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人员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 |
临时救助实行依申请受理。本市户籍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其他单位或人员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由经常居住地、居住证签发地受理申请的,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配合提供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已享受社会救助情况等信息。 非本市户籍或市内跨区域户籍人员,当遭遇急难型临时困难的,可直接向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临时救助原则上同一事由年度内只救助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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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救助 | 城乡低保户、 低保边缘家庭、 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
集中供暖:城乡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取暖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含60平方米)的给予全额救助,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低保边缘户按集中供暖救助标准的50%给予救助,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分散取暖:城市低保家庭按600元/户救助;城市低保边缘户按300元/户救助。农村低保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按200元/户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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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学救助 | 城乡低保户、 低保边缘家庭 |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本科生每人每年20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1500元;中专(技校)生每人每年1000元。 | |||||
物价上涨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 | 根据本地区当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和CPI中的食品价格同比涨幅,及时启动联动机制。 无需保障对象自行申请,达到条件自动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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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救助 | 城乡低保户 | 免除费用项目: 1、普通车辆遗体运送;2、3日内冷藏柜存放;3、普通火化费;4、普通骨灰盒;5、普通卫生纸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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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救 助 | 资助参保 | 城乡低保户、 特困人员 | 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 ||||
低保边缘家庭 | 给予不低于个人缴费部分60%的资助 | ||||||
基本医疗救助 | 城乡低保户、 特困人员、 低保边缘家庭 |
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基本医疗救助。 | |||||
重特大病救助 | 重特大疾病救助实行按病种救助,对医疗救助对象患规定病种疾病经基本医疗救助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自负费用,再给予重特大疾病救助,且主要为住院救助。 | ||||||
用电救助 | 城乡低保户、 特困人员 | 每户每月10度免费 | 先收后返,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在低保金发放渠道返回。 | ||||
有线电视 救助 |
城乡低保户、 特困人员 | 特困人员基本收视维护费予以全免,其他城乡低保户按照第一终端12元/月交纳。 | |||||
公租房c类 (低保家庭) |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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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社区受理→街道核实盖章→县级民政部门对保障对象身份核实→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批 | ||||
注;此表内容仅为方便了解、有效利用我市救助政策,具体执行中以相关文件为准。 |